上海疫情城市摆渡人冯迎鑫/上海疫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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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黑龙江省作为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为有效应对疫情风险,保障社会秩序稳定,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发布了一系列疫情防控公告,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公告内容,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并配合防疫工作,共同筑牢健康防线。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明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动态清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防控措施,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公告强调,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
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行严格的健康管理措施,所有从省外进入黑龙江省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达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确保不漏一人。
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公告明确要求,公共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影剧院、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定期消毒,控制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要实行封闭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呼吁,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群,要优先接种,各地要优化接种服务,增设临时接种点,确保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公告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医疗物资储备,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确保疑似病例能够及时得到排查和救治。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特别强调,疫情防控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公众应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主动报备行程
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做好隔离、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做好个人防护
日常生活中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传谣、不信谣
公众应通过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消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为减轻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还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各地要确保粮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帮扶受困企业和群众
对因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府将提供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支持措施,对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将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优化政务服务
鼓励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减少人员聚集,各级政府部门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公告的发布,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民健康的高度负责和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部署,面对疫情,我们既要保持高度警惕,也要坚定信心,只有全社会齐心协力,才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让我们共同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为守护家园、保障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黑龙江省一定能够战胜疫情,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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