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admin 60 2025-08-19 15:52:10

【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2018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城市环境的需求,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十二条 本市鼓励建筑物实施内透照明。设置内透照明设施的,应当按照景观照明管理的要求启闭。第十三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制定景观照明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天津市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对宜居环境的需求,依据相关法律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城市管理规定。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三章明确了各项管理标准,旨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城市市容市貌方面,要求区域内无违法建设,占路现象得到控制,商业标识符符合规划,建筑物外观整洁,管线有序埋设。

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构建快捷高效、责权一致的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开展街道综合执法工作,适用本办法。

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全面落实《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执法任务,集中行使相应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本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已经出台,执法力量整合正在进行中。通过向街道集中行政处罚权,使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最终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我们期待着这些改革能有力提升基层执法单位的管理服务能力,让类似“住宅商用”等涉及多头管理的问题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十一)关于《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 将第四条修改为:“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街道综合整修工作。” 将第五条修改为:“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街道综合整修工作的需要,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者实施处罚。

开展城管执法政风专项调研,召开城管执法专题调研情况通报会。3月份至5月份,由局监察室牵头会同综合执法处、城管执法总队对全市14个区城管大队进行政风建设调研。通过走访、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撰写专题调研报告。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直管公产房屋承租人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加大房屋荷载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天津首违免罚一年一次吗

首次违章免罚频次:一年一次。即符合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免除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扣分,交警部门会给予警告处罚。限行违章情况:在限行日进入天津限行路段,若为首次违章,同样遵循一年一次免罚政策。若不符合首违免罚,违反一次罚款200元,不记分,并且3个小时内不会重复处罚。

是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首次违停可以免于处罚,且每年有一次机会。符合申请条件的违法行为为违停、冲红灯、压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罚款金额在500元以下的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免除的是罚款、扣分,但还是要处以警告处罚。

违停首次免处罚并非一年一次,而是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规定。具体来说:时间间隔:首次违停免罚后,车主需要等待整整12个月的时间间隔,才能再次享受这一政策。例如,如果车主在2021年5月1日首次享受了免罚政策,那么他们必须等到2022年5月1日后,才能再次申请免罚。

首违警告是每年一次的,第二次使用首违警告需要间隔12个月。比如车主是在2021年5月1日受到了首违警告,免除了本次的扣分与罚款,那么需要等待12个月之后,也就是2022年5月1日后,车主才能使用首违警告,在此期间的扣分和罚款,车主需要正常到交警大队处理。

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1、第七条 市和区县级行政机关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整理、录入本机关产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由市级行政机关汇集后向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市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管理本业务系统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工作,开展数据核查。

2、第三条 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市场主体的登记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建设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系统。

3、企业在天津市想要获取或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首要步骤是前往天津市的原工商登记管理局进行咨询。一旦咨询完毕并确认所需操作,会由该局负责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这个过程通常涉及收集所需资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给工商局,他们会审核并更新企业的信用档案。

4、及时核实警示信息 企业需第一时间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仔细核实警示信息的具体内容及产生警示的具体原因。针对性采取措施消除警示 根据警示信息的内容,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例如,若因未能及时履行公示义务导致警示,应立即更新相关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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