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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香港自1997年回归以来,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其独特的地位常常引发疑问:香港是否属于“境外”?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法律定义、政治语境和日常实务的多重维度,本文将从法律框架、国家政策、国际实践以及日常生活等角度,深入探讨这一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外交和国防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从法律主权角度看,香港绝对不属于“外国”,也不属于国际法意义上的“境外”,因为“境外”通常指主权国家以外的地区,而香港的主权归属中国,因此在中国国内法律体系中,香港不被视为“境外”。
由于香港实行不同于内地的法律和社会制度(如普通法体系、独立的司法和关税区),在部分国内法律法规中,香港被单独对待,在出入境管理、税收和贸易领域,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往来常被参照“跨境”或“涉外”事务处理,这种安排是基于“一国两制”原则的特殊设计,并不意味着香港具有“境外”的法律地位。
在政治和官方表述中,中国政府始终坚持香港是“境内”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国两制”的方针下,香港必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官方文件中也明确将香港称为“国内”的特别行政区,从国家主权和政治认同的角度,香港不属于境外。
但在国际关系中,香港因其高度自治而具有一定独特性,香港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国际组织和经贸活动,这可能导致某些国际主体误将其视为独立实体,这种误解恰恰凸显了西方某些势力对“一国两制”的曲解,中国政府对此有明确立场:香港的国际行为必须在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前提下进行。
尽管法律和政治上香港属于境内,但在实务中,内地与香港的往来常被当作“跨境”处理。
这些实务中的“跨境”特征,是“一国两制”下对香港高度自治的尊重,不应被混淆为主权意义上的“境外”。
有些人因香港与内地的制度差异而误认为其属于境外,这种观点主要源于:
这种误解忽视了一个核心事实:香港的自治权来源于中央授权,而非固有主权,中国政府有权依法对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属于境外,它是中国主权下的特殊行政区,其“跨境”属性仅限于实务操作层面,而非法律或政治地位,正确理解这一点,有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也有利于推动内地与香港的融合发展,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我们应既尊重香港的独特性,又坚定认同其作为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根本原则。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内地与香港的互联互通将进一步加强,两地的制度差异将更趋协调,而香港的“境内”属性也将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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